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公示了2008年第一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有27家企业增加生产指定的农药品种,5家企业获准延续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新获原药生产许可的企业在注册资金方面比老企业高了2000万元的门槛。
公示宣布,同意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批准太湖县卓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7户企业增加生产指定的农药品种。同意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公示提示,通过核准的企业要在2年内按核准内容办理有关农药登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通过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
通过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公示。
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
公示还强调,本次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原药企业30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1000万元,鼠药制剂、分装、卫生用药企业5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新增原药须重新核准。本次延续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均有相应减少,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