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供销社《关于对省产尿素及磷酸二铵实行政府补贴,稳定市场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政府补贴省产尿素、磷酸二铵供应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市供销社牵头,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狠抓了这一惠农政策的落实。
一是认定了经营企业。按照省上要求的六条标准,对西安市经营的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仓储能力,有较高经营信誉的企业,通过企业申请,确定了15户经营企业。各县市区的零售,以供销社的农资经营网点为主,按照既方便群众购买,又保证惠农政策的落实,全市确定了276户经营户,从组织上确保了化肥的快捷、有效供应。
二是制定了全市的供应办法,明确了供应网点必须按照'定时间、定数量、定价格、定地点、定对象'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区将具体的供应办法、供应标准、供应价格张榜公布,县市区分配化肥指标到乡镇,乡镇政府分配化肥指标到村到户,并按户造册登记,乡镇化肥供应网点按户供应,农户签字盖章,实行实名制。
三是各县市区供销社、物价局巡回督查承担企业、网点认真实施,截至4月15日,全市共调拨供应尿素15708吨,占应供肥的45%,供应秩序良好,供应价格和去年底基本持平,有效地遏制了农资价格的上涨,使农民得到了实惠,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