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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民朋友可举报农资乱涨价


农资网 2008年3月25日 17:19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

3月14日刊发的《种亩粮要多花七八十元肥料钱》一稿,引起省物价局高度重视。该局周永超副局长表示,全省物价系统正部署开展农资价格大检查,省物价局将派出巡查组赴各地巡查,并对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抽查,确保化肥等农资价格稳定。

    周永超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做好化肥价格监管方面,各地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近日出台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我省生产的尿素与国家管理的大型企业生产的尿素执行同一价格,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500元,可上浮幅度15%,下浮不限,尿素出厂价每吨不得高于1725元。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对我省生产的磷酸二铵,确因成本上升,需要提价的,由生产企业按规定向省物价局提价申报,其出厂价格最高每吨不超过4100元;对我省生产的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确因成本上升,需要提价的,由生产企业按规定向企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调价备案。尿素、磷酸二铵和复合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具体计算公式为:批发价=实际出厂价×(1+进销差率4%)+直接运杂费;零售价=实际批发价×(1+批零差率3%)+直接运杂费。进口化肥由经营企业按上述差率实行一批一价,报省物价局备案。其他化肥的出厂价格、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和调价备案等,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省物价局强调,各地要强化对执行农资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随意提高化肥生产所需供电、供气价格的行为;严肃查处化肥生产企业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及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化肥生产企业用优惠价格的电、气生产化肥以外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化肥经销企业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最高限价等违法行为。

    周永超表示,农民朋友如遇化肥等农资乱涨价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各级价格部门将通过明查暗访,对哄抬价格、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并严肃处理。

    近日下午,省物价局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化肥价格监管工作,决定近期召开省内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和经营大户告诫会,通报巡查情况,并进一步提出稳定化肥价格的要求。

    另据了解,省供销社也正积极做好化肥组织供应,保障春耕需要。

 

责任编辑:Yan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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