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省物价局召开化肥企业价格政策提醒会,通报当前化肥生产、销售及价格情况,并对化肥生产及销售企业提出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当前确定的化肥价格政策,确保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
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目前化肥面临较大价格上涨压力。物价部门要求,我省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我省生产的磷酸二铵,需要提价的由生产企业向省物价局提价申报,对我省生产的磷酸一铵和复合肥,需要提价的由生产企业向企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调价备案。尿素、磷酸二铵和复合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各化肥企业要自觉遵守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
目前,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全省开展对化肥价格的专项检查。省物价局重点检查尿素30万吨的生产企业和辉隆、中化和徽商合家福等流通企业,重点是监督检查执行农资价格政策的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随意提高化肥生产所需供电、供气价格的行为,打击化肥生产企业突破政府规定最高限价及变相涨价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