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见附件),重申对化肥、特别是尿素磷铵等重点品种的价格限制,加强对化肥价格的专项检查。 此项措施符合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稳定物价的精神。政府将保证对化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也将加强价格监管。
这轮尿素、磷肥等之所以引发强烈的涨价预期,主要原因有三:国际市场价格暴涨、国内成本提高以及国内需求提高。 针对国际市场尿素、磷铵等价格暴涨,国内生产企业大量出口,并可能影响国内市场供应,政府应对之策是大幅提高关税(见之前相关报告),国际国内价差可能加大并得以维持。但国际市场变化快、部分原料依赖进口,国内市场依然受到国际市场一定影响。 包括煤炭、电力、蒸汽、运输、人工等各项成本的上升,将加大化肥企业的生产成本,特别是煤炭行业市场化趋势不可扭转,涨价成为常态。 据氮肥行业协会的估计,2008年尿素行业生产成本提高100元/吨。成本要素的市场化和价格上涨将成为推动化肥价格上涨的内在动力。政府前后多次通知均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成本推动型的价格上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通知并未对产品做出单一的限价,而是充分考虑行业复杂的成本、规模状况,给出了比较灵活的调控空间。 国内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对化肥需求上升。目前国内零售环节尿素价格已经高达2000元/吨左右,反映了正常的市场供需格局,也给出厂环节的价格上涨提供了空间。随着化肥需求旺季的到来,估计国内市场还有上升空间,3-4月份将是敏感时期。 政府专项检查的有效性也需检验和观察。中国化肥市场生产厂家、批发、零售等主要环节,主体逐步增加、市场化程度也逐步增强、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行业总体供需格局和景气周期不会受到影响。 因此,基于成本推动、国内市场价格提高和国际市场的不确定性,尿素、磷肥存在较大的涨价要求,而相关政策也具有一定灵活度,国内出厂价将有小幅幅度提升,特别是成本上升快的中小型企业。 主要化肥品种中,钾肥政策性风险最小、磷肥次之、氮肥最大,推荐具备资源、成本优势的优质化肥企业,相应组合为:盐湖钾肥、冠农股份、湖北宜化、华鲁恒升、泸天化和建峰化工。 相关研究报告: 《行业跟踪研究-化肥20071226:出口关税增加,08年化肥价格超预期上涨成定局》 《行业跟踪研究-化肥20080110:政府稳定物价不改行业景气周期和市场化趋势》
为保证春耕期间化肥生产供应,保持化肥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农民利益,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30多家大中型氮肥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重申了国家各项化肥价格政策规定,明确中央管理的尿素出厂价格不作调整;地方管理的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出厂价格,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价格;未纳入价格管理范围的化肥出厂价格,要按规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继续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最高限价管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去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部分化肥生产企业存在的价格违法问题;提醒告诫所有化肥生产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化肥价格政策,坚持诚信经营,做到不违反政府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不哄抬化肥价格、不变相涨价,自觉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为确保国家化肥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已经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切实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8]177号),决定在春耕备肥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化肥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尿素、磷酸二铵等化肥生产企业是否突破政府规定的出厂指导价,超出政府规定出厂价上限报价;是否存在价外加价、价外收费,一货两票等变相涨价;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程序;以及使用优惠价格的供电、供气生产化肥以外产品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在会上发出了"认真执行化肥价格政策,切实保证化肥价格稳定"的倡议书。倡议所有化肥生产企业要以维护农民利益的大局为重,积极发展生产,自觉控制出口,保证国内市场化肥供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化肥价格政策规定,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化肥最高出厂价格,不哄抬化肥价格,不变相涨价,为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稳定做出更大贡献。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化肥生产企业发言,表示积极响应氮肥协会发出的倡议,千方百计扩大生产,保证化肥市场供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化肥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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