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刚过,农业部陆续派出10个宣讲团分赴20多个省(区、市)宣传、贯彻《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6项新规定,并深入近100家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农药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这标志着农业部组织开展的“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的活动正式启动。
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王守聪副司长介绍,目前,我国农药产业已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依靠进口,发展到不仅完全能够满足国内病虫害防治需要,而且还进入了大量出口的阶段。农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人们对人畜、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提高,现行的农药管理法规及配套规章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暴露出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标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亟待进行整改和改革。为此,农业部在现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框架下,于2007年12月8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3个农业部令,发布了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的公告,12月12日,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两个公告。这6项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就是取消农药产品的商品名称,提高农药登记证的门槛,规范农药标签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管理。
为了做好新规定的宣传、贯彻,农业部组织的10个宣讲团进厂入企,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对6项规定的主要精神向企业进行讲解,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宣讲团深入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以及重点农药市场进行农药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与农药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就如何从源头上加强农药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据王守聪介绍,为配合6项新规定的施行,农业部将把2008年作为农药登记管理年,除开展上述活动外,还将组织各地进一步加大新规定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力度,并在春、秋两季和病虫害防治关键季节,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大检查活动,将农药市场监管重点下移至乡村的农药代销点,严厉打击制销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此外,还将通过完善相关农药登记标准和信息公开系统,加快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等措施,逐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和农产品消费者权益,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