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团场明确规定严禁在耕地中使用高效残留农药。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近,笔者发现仍有一些不法经销商将一些高残留农药“改头换面”,以新产品或特效药的名义,向农户兜售,像“普施特”等高残留农药常常被冠之以某某光、某王、某杀、某绝等名称,农户购买农药真如雾里看花,无所适从,有的将农业部禁用的“呋喃丹”改成小袋出售。
笔者提醒农户朋友:在购买农药时,认真识别农药的标签和说明,凡是合格的农药,在标签和说明书上都标明农药品名、有效成分含量、注册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有三证号——农药登记证号、准产证号、产品标准号,而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
此外还要仔细检查农药的外包装,凡是标签和说明书识别不清或无正规标签无法辨别的农药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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