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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高毒农药被禁后市场生态调查之一
http://www.ampcn.com 2007-3-28 8:00:51 信息来源:南方农村报 记者 高强 浏览:

甲胺磷气息奄奄 替代品鱼龙混杂——五种高毒农药被禁后市场生态调查之一

编者按 今年1月1日起,占农药市场20%的甲胺磷、对流磷(1605)、甲基对流磷(甲基1605)、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杀虫剂中以甲胺磷为主的时代正式宣告结束。

  甲胺磷禁用后,谁将继其衣钵?农业部农技推广中心继2006年推荐公布第一批高毒农药替代产品之后,将于近期推荐第二批替代产品,这对农药行业而言无疑是一件大事。

  时至今日,水稻用药即将启动,禁用后的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生态”如何?替代产品能否满足市场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需求?和甲胺磷等相比用药成本如何?高毒农药禁用给农药行业将带来哪些影响?

  带着众多疑问,记者日前赴我省主要稻区清新县进行深入了调查采访。本报今日起将陆续推出相关调查报道,敬请关注。
  
  高毒农药禁用后的农资市场是否风平浪静?在为期两天的调查中,记者走访了清新县三坑镇、太平镇、龙颈镇等三镇的12家农药零售店。

  调查结果显示,在这些农药零售店中,只有一两个内还存有为数不多的几瓶高毒农药(全为甲基对硫磷或称甲基1605),其他店内均没发现。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名目繁多的替代产品,货源比较充足,但鱼龙混杂现象比较突出。
  
  个别药店仍存放高毒农药

  3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清新县三坑镇,在一农药零售店内看到许多农药瓶和农药袋上布满了尘埃,老板娘正用一根鸡毛掸子细心地清理着这些灰尘。就在农药架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三瓶甲基对硫磷摆放在那里。

  “甲基对硫磷(亦称甲基1605)不是已经禁用了吗?你这里怎么还有货啊?”记者问。

  “禁用的是甲胺磷吧,我也不是很清楚。”由于对自己的答案没有把握,老板娘问了问在旁边负责肥料销售的丈夫,得到的回答是:甲胺磷和甲基对硫磷都已经禁用。

  “好像卖禁用农药要罚款的喔!”记者说。“就这么几瓶了,都是去年没有卖完剩下的,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只好等到今年水稻用药卖掉为止了。”老板如是说。就在距离此店不到500米的另一家农药零售店,里面也摆放着不多几瓶甲基对硫磷。面对记者同样的发问,店主的回答几乎是如出一辙。

  看得出,这些农药经营者对于甲胺磷等禁用还是了解的。之所以明知不应为而为之,一方面是对库存产品不知如何处理;另一方面,是这些基层农药经营者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还没有看到违规销售禁用农药问题的严重性。

  据业内人士预测,虽然甲胺磷等农药已被禁用,但一些生产厂家、经销商、农民等手中依然有部分库存,因此,这些农药只有在第一次水稻用药高峰过后方可用完。也就是说,在早造水稻用药中完全禁用甲胺磷等不太现实。
  
  须警惕替代产品良莠不齐

  在对12家农药零售店的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2006年初农业部农技推广中心推荐的第一批高毒农药替代产品之外,不少产品也被作为替代品而大肆宣传,这些用于水稻防虫的产品大多是一些复配制剂,其名目繁多,令人应接不暇。

  粗略统计一下,此类产品大部分来自广西和山东的一些农药厂家。在一农药店内,记者看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山东企业产品介绍书,其中有关水稻虫害防治的药剂超过10种以上,几乎都是一些复配产品,不少产品仅是主要成分相似而含量有别而已。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名字漂亮,听起来比较诱人。

  记者仔细观察发现,在这些复配制剂当中,不乏一些菊酯类农药(如高效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的复配产品。

  据了解,菊酯类农药是广谱性杀虫剂,对旱地作物虫害有良好的杀灭效果,但对水生动物危害极大,会大量杀伤害虫的天敌。因此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早在1999年就发出《关于稻田禁止使用菊酯类农药的通知》。

  但据一些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一些厂家生产的水稻虫害防治药剂中,加入一些菊酯类农药以达到“速效”目的的现象并不少见。
  
  菊酯类农药禁防水稻害虫

  “目前,除了‘敌杀死’登记在水稻苗期可使用外,其他任何菊酯类农药都禁止在水稻上使用。”针对农药市场上出现的菊酯类农药防治水稻病虫害的现状,省植保站农药科副科长黄军定如是说。

  他介绍,已有试验研究证明,在水稻上使用菊酯类药剂有刺激稻飞虱再猖獗的作用,这也是稻飞虱一再暴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长期以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并没有批准过该类农药在水稻上的登记证。也就是说,凡是当前农药市场上存在的菊酯类产品,如果标示为水稻病虫害用药,则属于违规行为:扩大了登记范围,产品标签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或者危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改变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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