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座谈会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司定于7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全国农药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的具体措施,部署安排近期农药管理工作。
二、 时间地点
地点:北京河南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28号,电话:010-67751188)。
三、 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负责农药管理工作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 其他事项
(一) 请于
(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稳成、史瑷宁,电话:010-59192808、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邮箱地址:pmd@agri.gov.cn。
附件:参会回执
种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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