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则更大。有研究表明:我国耕地面积占全球耕地面积的8%左右,但是我们养活了全球超过21%的人,这是我们的成就,但是我们这不到10%的耕地,却耗掉全球化肥总量的三分之一,接近35%,前两年是32%~33%。而且,我国农作物生产中的氮肥利用率和生产效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分作物、分地区来统计,玉米小麦氮肥的利用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几,发达国家的氮肥利用率可以超过50%,接近60%。
所以:化肥减量增效必须全民重视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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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主题: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施用量的增减成为评价体系中的一项指标。这标志着,今后各地化肥用量的增减会影响省级党政负责人的年度评价和五年政绩考核结果。
考核摘录:要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2016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正式公布。
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发布了根据中央要求制定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环境质量”一级指标下,设定了,“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等10个二级指标。
这两个指标在评价作用上属于“逆向指标”,以2015年度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份统计值为基数,使用量增加,该项为减分项;反之,使用量降低,该项为加分项。在评价体系中,这两个指标分别占“环境质量”一级指标的4.77%,合计占总评价体系的权重为1.84%。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每年评价一次,评价结果纳入五年一次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是考核各地区党政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尽管化肥、农药使用量这两个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不大,但是预计仍能起到一定的“指挥棒”作用,会引导各地党政负责人推进化肥、农药减施政策的实施。
国家层面的减施政策导向已经明确,各地落实化肥农药减施政策的主动性会加强。国家已经恢复化肥的普通商品属性,补贴化肥生产改为补贴农民和农业生产,同时推广绿色高效的有机肥料产品和施肥技术。最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又取消和降低了主要化肥品种的出口关税。
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相继取消了化肥生产流通领域电气运税等优惠政策,并完善了农业支持补贴。农业部已经出台了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的实施技术方案。在农业支持补贴机制下,取消了优惠政策的国内化肥价格合理回升,并不会影响农民增收,而会引导农业种植者进一步科学施肥,选用合适的肥料品种(含有机肥替代)、合理的施肥方式,达到节肥的目的。
相信,中央这次将化肥用量纳入绿色发展评价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对中国农用化肥进一步减量增效和改善生态环境都有重要意义。同时这又是推动新型生态有机肥料发展的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