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钾肥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总体看,“十二五”期间,国产钾肥产能和竞争力全面提升,钾肥进口主动性显着增强,50%以上的自给率有望长期巩固,企业“走出去”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国内钾肥行业已逐步形成了“供应稳定、竞争有序、理性发展”的新常态。但新常态下,我国钾肥行业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十三五”时期,钾肥行业既要抓住机遇,引导业内优势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还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挑战,让钾肥行业在“十三五”时期走得更稳更好。
加强政策统筹规划
近年来,钾盐行业的外部政策逐渐收紧,例如新疆大幅度上调资源税、新环保法实施、铁路运费上涨及增值税优惠政策退出等等,这些政策变化对钾肥行业的影响较大。
资源税方面,2014年5月新疆成品钾盐资源税由之前的135元/吨调整为400元/吨,骤然增加的资源税企业必然想方设法向下游转嫁,这对持续低迷的国内钾肥市场无疑是雪上加霜。为提高国内钾盐资源有效利用及钾肥市场的平稳有序,建议国家对资源型钾肥企业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增值税方面,恢复增值税将导致低品位深层卤水及难溶性钾资源开发企业的研发成本增高,前期投入“打折”,进一步开发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同时还会提高国内钾肥价格,使钾肥充分市场化进程将受挫。建议国家在钾肥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大背景下,充分考虑我国钾盐资源开发的特殊性,在税率上不宜太高。同时,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保证国内外企业公平竞争。
铁路运费上涨也将会压缩钾肥企业的销售半径。国产钾肥产能60%以上位于青海和新疆,产品运输距离长,铁路运费连年上涨给企业带来巨大成本压力。以国投罗钾公司为例,仅2015年铁路运费就要多支出近8500万元。目前国内钾盐资源稀缺且主要分布在西北,我国南方土壤普遍缺钾,国内土壤缺钾面积已达4.5亿亩,建议国家充分考虑农业对钾肥的需求,从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对钾肥行业加大扶持力度。
出口政策方面,2014年12月中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对化肥旺季出口关税进一步放松,并取消尿素、磷铵等化肥出口淡旺季划分。可以预见,随着氮磷肥关税政策的放开,国产钾肥的出口政策调整预计很快也会提上议事日程。
引导境外钾盐开发
境外钾盐开发是我国国产、境外和进口各1/3钾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境外钾盐项目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遇到许多问题:如部分国家专门针对中国大量进口钾矿资源采取了许可证等控制性措施,或附加苛刻条件,使我国利用境外钾矿资源的难度不断加大;我国企业与国际跨国矿业公司相比,规模小,投资与经营经验少,资金实力弱,缺乏国际竞争与抗风险能力,国内钾盐企业境外开采也存在自发、无序的现象;国内矿业企业对国际矿业市场状况和被投资国的投资规则、投资环境、投资法律、风俗习惯等不了解,对境外矿产生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考虑不足。
鉴于上述问题,建议国家对钾盐境外开发加强宏观引导和调控。政府要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发挥统筹规划、创造条件、指引方向、提供服务的作用。由政府牵头解决境外钾盐矿开发中涉及的法律、资源等问题,在金融方面提供支持,委托有实力、有能力、技术领先的大型钾盐企业进行开发,努力实现境外钾盐规模化发展,减少无序竞争,增强境外钾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限制硫酸钾盲目扩张
由于2014年国内硫酸钾价格水涨船高,硫酸钾和氯化钾之间价差不断加大,引发了国内硫酸钾扩能的热潮。据相关协会统计,仅2015~2016年国内计划新增硫酸钾产能就达234万吨,几乎相当于新建两个国投罗钾。预计2015年硫酸钾总产能将超过600万吨/年,年产量将突破400万吨,将过剩35万吨左右。产能盲目扩张是对资源的浪费,不利于环保,也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从政策层面对新上硫酸钾项目提高门槛,限制盲目扩张。